处长信箱
处长信箱:zjc@gnnu.edu.cn
“处长信箱”使用须知
一、本信箱用于受理对招生就业处有关工作的建议、意见或情况反映,不作具体工作办理渠道用;
二、建议您一事一信,以便提高运转效率;
三、来信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真实客观;对涉及有举报内容的信件,我们将严格保密;
四、请您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给您相关回复,必要时我们会与您直接电话联系,匿名或虚名的信件我们不便处理;
五、对有效信件,我们将认真对待和处理,在此期间建议您不要就同一问题重复提交来信,处理意见我们将尽快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回复;
六、您也可以通过纸质信函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1号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41000
如在本信箱提交意见和建议,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