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3-6558609,0593-6577020

官方网址:http://www.ndgzy.com/ http://www.ndgzy.com/zsw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301 收藏

  一、院校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性质:市属院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

  五、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六、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七、学校国标代码:13977

  八、校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北福泰路232号 邮政编码:355000

  九、录取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3、考虑专业需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4、艺术类专业文考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本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6、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收费标准:

  1、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公寓住宿800元/人·年、1000元/人·年两种,普通宿舍500元/人·年。

  十一、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其它

  1、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2.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贫困学生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外,还可通过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途径完成学业。

  3.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好而深受单位的青睐。

  十三、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593-6577020

  电子邮件:ndgz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dgzy.com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93-6577029

  热诚欢迎各省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说明:具体详情可查看我院招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