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
什么是按大类专业招生?
2011年我院被省教育厅列为大类招生改革试点单位,在高职院校中率先实行按大类专业招生。选择报考专业大类的考生应先按照大类填报志愿,学校按照大类录取入学,学习一年或半年后再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市场需求选择确认主修专业,前期进行通识教育和大类培养,后期主要开展专业教育和核心职业技能培养。
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专业有何特色?收费情况如何?
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专业采取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模式,由两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引进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优质课程,聘请台湾合作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校授课。并将组织学生在校三年期间赴台湾合作院校学习一个学期,全面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毕业后,合作的台资企业将优先聘用。
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专业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每人7200元/学年,与非闽台合作招生专业收费一致,均不含赴台湾合作院校学习的费用。学生可自行选择是否赴台湾院校学习。
学院“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有哪些?
2016年我院继续与圣约翰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高雄应用科技大学等五所院校的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影视动画等四个专业作为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
填报平行志愿有何技巧
第一,合理搭配平行志愿。
在同一批次的一组平行志愿中,院校的搭配非常重要,既不要全部填报热门学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冷门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分数、身体条件等,在有可能被录取的学校中填报2至3个热门的学校,填报2至3个冷门的学校,一旦热门投不出去,还有冷门的学校保底。
第二,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学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前面。
尽管是平行志愿,但还是有先后顺序的,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在一组平行志愿中,最好是将你最想就读的学校填在靠前的位置。如果你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有三所学校满足投档条件,那么你的档案就会投到三所学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
总之,填报志愿时,五个平行志愿院校按前后顺序,前边“冲一冲”、中间“稳一稳”、后边“保一保”。
学院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是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如何?
我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院、系领导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毕业生100%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近三年就业率均达97%以上,2007——2010年度被省人事厅(省公务员局)和省教育厅评为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
学院与省内外200多家企业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并与其中的富士康、三元达、新大陆、新网锐捷、网龙、神州数码网络、省地质测绘院、永辉集团等多家省内外知名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
有哪些继续深造的途径?
目前,我院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继续深造:
1、可参加“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每年春季“专升本”全省统考,升入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省内十几所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习。
2、在校期间,可直接报读我院与国家重点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合作举办的“专升本”函授课程班学习,取得相应学分,毕业后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取得入学资格后,获得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文凭。
3、在校生可以参加我院与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合作举办的“专本衔接自学考试”,在专科毕业的同时或稍后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具备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后可报读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与我院合作的本科层次远程教育以及武汉大学本科层次函授教育。
5、在校生可通过参加自学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6、毕业生可赴台湾部分科技大学就读二年制学士班,即大陆专科应届毕业生赴台“专升本”。
学院如何设立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2007年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
2、励志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2007年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
3、学院奖学金
(1)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按在校生20%左右的比例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1次。特等奖:金额1500元/人;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2)单项奖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设区市及以上部门举办的各项比赛前六名的在校学生,奖励金额300-500元/人。
4、企业或个人奖学金
5、此项奖学金系企业或个人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住宿条件与收费如何?
我院学生宿舍全部公寓化,配有网络接口。学生大部分宿舍安装有电热水器。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500—8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