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2018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武夷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层次及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武夷学院
学校代码:10397
学校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邮编35430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武夷学院是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曾于1962年组建为本科院校——南平师范学院,也是800多年前朱熹亲手创建的武夷精舍(书院)的传承者。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
三、招生专业
2018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类 | 层次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类 | 本科 | 4 | 4800 |
工程造价 | 土建类 | 本科 | 4 | 4800 |
动画 | 美术类 | 本科 | 4 | 8400 |
备注:招生专业如有变动,具体以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录取原则。
3、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政策。
5、录取规则: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校高职招考专业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最新批文为准),并与普通高考专业收费标准相同。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终止学业的,退费标准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其他
1、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均对外公开。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9-5137155。
2、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校网址:www.wuyi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9—5136788,电子信箱:zsb@wuyiu.edu.cn。
3、本章程由武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 夷 学 院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