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51-63690830,0551-63690801

官方网址:http://www.hfcfe.edu.cn/ http://www.hfcfe.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0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72 收藏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汤口路中段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男女生比例不限。(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

  4.进档考生录取程序:对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达标及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考试院关于平行志愿投档、提档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凡录取的考生希望调整专业,可在入学后按有关规定调整。

  6.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点击我院网站或拨打电话查询,也可从安徽招生考试网上查询。

  六、颁发证书: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1-63690801、63690802 (传真)

  网址:http://www.hffe.cn

  E-mail: zhaosheng@hffe.cn

  九、其他须知:学院实行奖、勤、助、贷、免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入学后自愿参加“订单培养”的学生免收全部或部分学费;同时学院提供贫困生“勤工俭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