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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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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51-63690830,0551-63690801

官方网址:http://www.hfcfe.edu.cn/ http://www.hfcfe.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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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13 收藏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汤口路中段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招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男女生比例:不限。(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4.进档考生录取程序:对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达标及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考试院关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如未能完成录取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降分录取。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如想调整专业,可在入学后按规定调整。6.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点击我院网站或拨打电话查询,也可从安徽招生考试网上查询。

六、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1-3690801、3690802、3690777传真  网址:http://www.hffe.cn  E-mail:zhaosheng@hffe.cn

九、其他须知:学院实行奖、勤、助、贷、免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