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2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何意义?
答: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贯彻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要求,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三是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促使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改进教学,促进学生按国家规定学好每一门课程。四是减轻学生负担,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五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何变化?
答:一是考试类型有变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2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是考试内容有变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规定。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课程的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三是考试安排有变化。原来的合格性考试,只能从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开始报名考试;现在的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可报考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
四是成绩呈现有变化。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为“合格”或“不合格”2个等级;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的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
4.合格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答:合格性考试科目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课程外的全部科目。
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设区市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当前外语语种为英语。
5.参加合格性考试的对象是哪些?
答: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须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因故未参加或已参加合格性考试未达到合格成绩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补考。无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人员(须初中毕业且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6.合格性考试的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其中5月开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7门;11月开考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
7.合格性考试的形式?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采用笔试方式,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科目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和具体组考要求,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
8.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呈现?
答: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每次考试的成绩合格标准,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以及当次命题和考试等情况确定。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报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继续报考。
根据我省新课程编排指导意见以及普通高中课程安排,学生需在普通高中三年内完成全部合格性科目的考试。各科考试成绩终身有效。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9.合格性考试不合格有何影响?
答:根据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合格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对应科目的补考,只要在高中阶段确保合格性考试都能合格,即可正常毕业和参加高考。如果因合格性考试不合格未能正常高中毕业的考生,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部分高校录取中可能会受限,有关受限情况可查阅高校当年招生章程。
10.外省转学的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答:由外省普通高中转入并已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需进行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由本人申请,提交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在合格性考试科目一致的情况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予以认定。
11.合格性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