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录取严格按照2009年度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实施办法,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录取严格按照2009年度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录取相关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录取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省教育厅及我院网站查询。
学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 他:1、我院开设了以市场为导向,符合市场需求的57个本、专科热门专业。2009年招收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新闻学、动画、制药工程等25个本科专业。2、学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与近千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大力推动校企合作的内涵建设,实现了人才无缝隙对接。因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2005年、2008年三次被省教育厅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一系列奖助贷等措施:(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院奖学金;(5)勤工助学;(6)国家助学贷款;(7)对特困生实行其它补助。4、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新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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