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皖芜湖市高校园区纬七路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应用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70分以上。
3、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5、考生投档到我院后,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按院校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次序,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在已投档的考生中,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招委、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7、专业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进行投档录取;当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优先录取。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区纬七路6号 邮编:241000 电话:0553-5975116、5975118〈传真〉
网址:http://www.ahcme.cn , http://zjb.ahcme.cn rans_p_tag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