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2816)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五、学校地址:(北区)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
(南区)合肥市合巢路114号
六、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备注 |
1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理 | 100 | 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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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文、理 | 70(文30理40) | ||
3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港口工程技术) | 理 | 25 | ||
4 | 工程造价(公路工程造价) | 文 | 55 |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 | 55 | ||
6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理 | 50 | ||
7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理 | 50 | ||
8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50(文30理20) |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 | 50 | ||
10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理 | 50 | ||
1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 | 50(文25理25) |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文、理 | 150(文75理75) | ||
13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文、理 | 50(文25理25) | ||
14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文、理 | 100(文50理50) | 男生1.70米、女生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 | |
15 | 物流管理 | 文、理 | 75(文50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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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会计 | 文、理 | 92(文60理32) | ||
17 | 电子商务 | 文、理 | 75(文50理25) | ||
18 | 航海技术 | 文、理 | 70(文30理40) | 身高1.55米以上,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四肢无残缺,女生比例不超过5% | |
19 | 轮机工程技术 | 文、理 | 50(文15理35) | 限招男生,身高1.55米以上,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四肢无残缺。 | |
小计 | 1267(文595理672) | ||||
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交通建设安全技术) | 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类 | 55 | 取得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 | 男生,矫正视力4.8以上。 |
2 | 道路养护与管理 | 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类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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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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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 | 会计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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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33 | ||||
合计 | 1400 |
备注: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七、工作流程
考生报名→文化素质考试→考生确认(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与发布→录取
八、考生报名
2月20日10:00-2月28日16:00,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登陆http://gkbm.ahzsks.cn报名。
九、文化素质考试
3月19日9:00-11:30,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文化素质考试,试卷采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合卷,笔试,总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
十、资格审核
1.第一志愿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根据4月8日在我院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计划录取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名单4月1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于4月15日到我院进行面试【体检(身高、色盲色弱两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形象气质等】。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文化素质考试达线并在省(部)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不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直接免试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满分计。
符合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条件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原件于现场确认当日送至我院招生办进行终审。终审未通过者将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终审通过名单将于4月8日起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3天。
十一、考生确认
(一)确认对象:所有文化素质考试达线且院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二)网上确认时间及方式:
时间:考生需于4月6日24:00点前,登陆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并打印准考证。【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无需现场确认(对口升学考生除外),可直接参加考试。】
登陆方式:
1、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www.ahctc.com
2、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名称:安徽交院招生办,微信号:ahctc1956
3.现场确认时间(适用于所有未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及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1)职业技能测试(取得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4月7日8:00-9:00进行现场选取测试内容。
(2)职业适应性测试(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4月8日8:30-10:30。
(三)现场确认地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体育馆二楼(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十二、职业技能测试(取得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实践操作考核,满分300分。各专业测试内容及时间如下:
1.报考安全技术与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在(1)和(2)中任选一种测试内容;
(1)工程测量(选择其中1项):
测试内容:①测回法水平角测量;②全站仪坐标测量;③全站仪坐标放样;④水准仪进行标高测设。
测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300分。
(2)建材实训(选择其中1项):
测试内容:①砂的筛分试验现场操作;②粗集料表观密度测定;③粗集料压碎值测定;④混凝土抗压强度测定。
测试时间:15分钟。
2.报考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在(1)和(2)中任选一种测试内容;
(1)电工基础:
测试内容:①掌握串、并联电路知识,能够根据电路图进行元器件连接;②掌握万用表的使用方法,能够对电路元器件进行基本测试。
测试时间:30分钟。
(2)机械基础:
测试内容:①钳工(锉、锯、划线、攻丝、钻孔等)的基本操作;②钳工常用工具、量具的正确使用;③按图纸要求做出产品。
测试时间:30分钟。
3.报考会计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所掌握的技能参加会计业务能力测试;
会计业务能力:
测试内容:①会计数字书写;②原始凭证填制;③记账凭证填制;
测试时间:120分钟。
4.测试时间:4月7日9:30-12:30。
5.测试地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实训楼、汽机实训楼、管理系实训室。
十三、职业适应性测试(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1.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测试形式为体检(身高、视力、色盲色弱三项)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300分,内容为英语基础会话、特长展示、分析判断、逻辑推理、人文素养等知识。
2.报考其它专业
测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300分,内容为职业认知、社会时政、人文科学等方面的常识性基础文化知识,均为选择题。
3.测试时间:4月8日14:30-16:10。
4.测试地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十四、成绩合成与发布
1.成绩合成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5%)+“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其它专业: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面试成绩)将于4月11日起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十五、录取
1.录取规则
(1)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按照专业优先原则,依据公布的计划数(对口升学招生专业扣除免试通过的录取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2)当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顺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预录取
学院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于4月17日起公布预录取名单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预录取名单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3.考生确认
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4.录取查询
考生登录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查询(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5.通知书发放
考生确认后,学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相关事宜
1.为确保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指导、监督下,具体任务由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实施。
2.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录取结果存在疑惑的考生,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3411278。
3.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5.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考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人员要严格规范执行工作纪律。对考试、录取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要求执行。
十七、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51
2.联系电话:0551-63444228(招生办公室),周老师;
0551-63413589(值班电话),吴老师、余老师;
3.传真:0551-63444228(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