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西校区: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东校区:合肥市清溪路13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具体方式:按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比例限制。
5. 本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 应用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233692 62233386
招生网址:www.ahjgxy.com
E-mail: ahjgxy22333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