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体科字〔20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项目协会,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为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送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2021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附件2)所列项目和竞赛,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4.被授予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二、报名方式
2021年2月1日-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一)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三)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四、办理要求
(一)申请保送的运动员
1.需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以受理。
4.经院校初次审核,未被审核通过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12:00至2021年2月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5.通过系统选择学校和专业,如申请就读非体育学类本科专业,应按要求在系统内报名并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二)录取运动员的高校
1. 新增或变更系统管理员,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填写表格(附件1)传真至科教司。
2. 2021年1月20日前在系统中设置学校招生专业、招收项目、保送条件等。
3. 2021年2月20日12:00前在系统中完成运动员保送材料的初次审核,2021年2月23日12:00前在系统中完成调剂运动员保送材料的审核。 (审核内容:填报信息完整且与运动成绩一致)。
4. 高校要做好保送计划预留,待教育部批准后,依据批复办理录取手续。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
1. 新增或变更系统管理员,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填写表格(附件1)传真至科教司。
2. 2021年2月23日-28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运动员保送资格审核(审核内容:个人信息、运动成绩、犯罪记录、兴奋剂违规记录等)。审核结束在系统中打印纸质《审核汇总表》并盖章后,于2021年3月5日前报科教司,逾期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冯菲 王隽
电 话:010-87182332 010-87182329
传 真:010-67134017(传真)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体育总局科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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