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成绩复核工作也已完成。根据《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按照各专业考生总分排序(体育教育专业按照专项综合分排序)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
考生请于5月11日16:30后登录我校对口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xt.hfnu.edu.cn/dkbm/),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查询本人的拟录取专业。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招生专业 |
录取分数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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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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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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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
田径 |
588.75 |
按专项综合分录取 |
篮球(男) |
57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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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
57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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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 |
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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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套路 |
53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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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操 |
57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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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
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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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 |
6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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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竞技 |
6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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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 |
56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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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竞技 |
648 |
按专项综合分限额录取 |
|
足球 |
6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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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 |
59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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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 |
586.35 |
录取规则:
1、市场营销专业
对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的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项顺序:服装主题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缝纫工艺。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对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按专项根据综合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3×7.5+专业课成绩×0.7×7.5。
考生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小数点后四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其中符合免专业课的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计入综合分(总分),按综合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
公示期5月11日-5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5月17日15: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也可直接向合肥师范学院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招生办:0551-63674808 纪委办公室:0551-63828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