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池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口试成绩达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100分以上(含10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须100分以上(含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须90分以上(含90分);化学类专业不能色盲、色弱;地理科学专业不能色盲。
5、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6、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7、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山东、江苏、甘肃等省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按《池州学院二O一五年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执行。安徽省省内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的考生,根据《池州学院二0一五年安徽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安徽省艺术类执行《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之规定。其它相关省份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六、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池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电话: 0566-2748992、 2748627
招生网址: http://zs.c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