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录取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著名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并获香港理工大学全力支持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香港理工大学的11位教授(博士)出任学院12个专业的学术顾问,全面指导学院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学生毕业后有机会到香港理工大学继续深造,攻读学士、硕士学位。
第五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5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者5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65人,另有30余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院拥有省、市级精品课程6门,市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重点实验室1个,并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几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4%。
第六条 学院现有三个专业群:先进制造业专业群、现代服务业专业群、绿色农林业专业群,涵盖17个高职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计划录取人数的100%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参照交通运输类的体检标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8米及以上,女生1.55米及以上。园艺技术专业(高尔夫服务与管理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米及以上,女生1.58米及以上,视力要求非框架矫正视力5.0及以上。
第十二条 某些专业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与杭州地铁集团联合培养)建立严格的课程淘汰制度,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班学习,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毕业前与杭州地铁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杭州地铁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择优进入杭州地铁公司实习和就业(具体情况入校后见《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学生管理补充办法》)。
(2)我院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普高生实行按专业(专业类)招生,你只需填写公布的专业(专业类)名称及代码。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待入学一学期后在所录取的专业类内分专业分流培养。其中:
管理类:含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和酒店管理三个专业。
经济贸易类:含商务英语和国际贸易实务二个专业。
(3)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万向集团班50人)要求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班学习,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毕业前与万向集团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毕业前择优进入万向集团公司实习和就业。
(4)酒店管理专业(纳德班):由学院和万向集团所属纳德大酒店共同举办,按现代星级大酒店的员工素质要求进行定向培养。学校和纳德大酒店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纳德大酒店优先择优录取。
(5)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进校后按数控加工与维修、电气设备二个方向分流培养。
(6)园艺技术专业入学后按高尔夫服务与管理、园艺技术、风景园林三个方向分流培养,其中高尔夫服务与管理方向40人与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联合培养,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优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一)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排序中总分相同的,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校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十三条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科目成绩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在95分以上;酒店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在90分以上。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决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面向第三批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录取的2009级文、理科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新生奖学金:新生入校时,高考成绩居全院文科、理科第一名。奖学金发放按《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09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专业为浙江省政府资助的免学费的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10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8000元/年。公寓住宿费1200元/年(四人一间)、集体宿舍600元/年(六人一间)、400元/年(八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联系电话:0571-87154000
院校网址:www.wxpoly.cn
电子邮件:hzwxtjh@yahoo.com.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87154028(录取期间用)。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