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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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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其他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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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7-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44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2019年高职百万扩招的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867;杭州校区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千岛湖校区地址: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学院网址:http://www.tourzj.edu.cn;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普通高职;颁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招生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相关系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招生办公室。成员由教务处负责人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开展各项招生工作。

(三)学院将建立招生测试专家组。

(四)学院监察部门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招生的全程监督和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四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9年学院设置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的招生专业共2个,总计划70名,具体计划数、招生对象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

学习

地点

学费标准

招生对象

01

烹调工艺与营养

30名

杭州校区

6000元/年

浙江省的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

02

老年服务与管理

40名

千岛湖校区

6000元/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五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处分记录。

2.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者。

3.身体要求: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转氨酶正常,部分服务性企业的部分岗位可能会对员工身高、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六条 报名方式与流程

1.志愿填报:7月9-10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zjzs.net)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

2.凡报名我院的考生须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杭州校区(南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140元考试费,同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7月15日8:00―12:00 ;现场确认地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杭州校区(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

 

第五章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七条 测试时间:2019年7月15日 13:00-17:00

第八条 测试内容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满分100分。

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面试内容为评估考生的职业形象及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测试。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面试内容为主要评估考生的职业形象及测试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构成见下表:

 

专业名称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总分

职业形象

专业知识

烹调工艺与营养

30分

70分

100分

老年服务与管理

30分

70分

第九条 测试基本流程

1.考生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领取测试号并贴于指定位置。

2.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考生单独进入考场,每人测试时间约为5分钟。

3.测试结束后交回测试号结束考试。

4.考生须着装整齐,不化浓妆。

第十条 评分方式

1.考官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情况独立分别评分。评分过程不作解释。

2.考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测试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分专业组成评分小组进行评分。考评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若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知识成绩较高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不足,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和院校服从调剂的考生组织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拟录取名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上报备案。

第十二条 对有违法处理和明显不良作风影响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将按规定执行。

 

第七章 学习形式

 

第十三条 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学历证书。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在线课程平台等其他渠道取得学业成果。

 

第八章 教学时数

 

第十四条 学制统一为三年制,实行弹性学制,分段集中授课。学时和学分要求均与普通在校生相同,并实行统一管理。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院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七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99739、83686945。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的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71-82838033

浙旅院招生微信公众号:tczjzs

招生信息网:http://zs.tourz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