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能否介绍一下学校报考和录取办法?
答:招生对象分二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生源地为浙江、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甘肃等19省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列入普通高校招生相应批次进行录取(普通专科、高职专业在本省于第三批录取)。文、理兼招。中职毕业生生源地限浙江省,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招收已获得本类别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后的药学类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普通高校单考单招考试形式为3+“X”,“X”为相应类别的专业综合考试。本着“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在录取时,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方法。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