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收藏
曾用名: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72-3156666,0772-3133622

官方网址:http://www.lzzy.net/ http://zsc.lzzy.net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267 收藏

  一、学校全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104)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点:东校区(综合校区,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

  南校区(艺术类校区,柳州市鱼峰区银桐路)

  五、学院概况:

  (一) 全国首批14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全国只有100所,广西仅两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连续九年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就业率均达96%以上)。占地面积1130余亩,固定资产总值2.8亿余元。

  (二) 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开设了涵盖工程、理学、经济、管理、艺术等学科的专业。2010年面向全国13个省、自治区招生56个专业40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请咨询当地招生办或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三) 学院图书馆、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公寓(电话、网络接口、冷热水直供)、食堂等设施齐全、配套完善,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贴心服务。

  (四) 学院特别注重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与过渡工作,在专科毕业前,将按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推荐优秀生到本科院校接受两年大学本科教育,完成本科教学任务后,颁发所在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录取原则:

  (一)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三)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含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四)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五)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六) 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则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七) 我院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特长的考生。

  (八) 我院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九) 艺术类专业: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只认可各省、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十)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便于今后就业,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七、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院校“单独组织入学测试,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实施招生录取”的一种新的选拔录取形式。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院从2010年开始部分专业除招收6月份全国普通高考考生外,还进行单独招生,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内。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需再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考,学生入学后在管理、教学、学制、学费、毕业证等相关待遇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入学的考生一致,具体内容请登录我院网站查阅《单独招生简章》。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院招生网查询。

  九、收、退学费说明:

  (一)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附在各省、自治区公布的专业计划之后或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二)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十、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一)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向生源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 学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 学院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四) 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求学深造的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十一、其他说明:

  (一)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体检复查,对身体不符合专业条件者,进行专业调换。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 新生入学后,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新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三) 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滿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四) 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并按国家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手续,使用统一签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二、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三、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广西柳州市社湾路28号 邮 编:545006

  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 网 址:http://www.lzzy.net/

  联系电话:0772—3156666、3156093 传 真:0772—313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