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大学(原柳州职业技学院)2024年高职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柳州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高职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2.学校代码:12104
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5.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6.学校网站:http://www.lzzy.edu.cn
7.招生网站:http://zsc.lzzy.edu.cn
8.咨询电话:0772—3156666、3133622(传真)
9.监督电话:0772—3156485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2.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大学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具备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含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柳州职业技术大学是2024年教育部批准以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同时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恰佩克奖“中国高校产教融合50强”院校。
学校现有社湾校区和官塘校区两个校区,设9个二级学院,2024年开设 4 个本科专业,50 个专科专业。其中,现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重点专业14个,其中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1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专业4个;“1+X”证书制度试点24个。各项标志性成果名列全国高职院校前列。
学校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同时,学校育人成效明显,社会声誉斐然,连续23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为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一)广西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其中机械电子工程技术、装备智能化技术、汽车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现代物流管理五个专业为本科批次招生专业,其余专业为专科批次招生专业,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zsc.lzzy.edu.cn/;
(二)广西以外省份(区、市)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列专科批次录取;
(三)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区、市)规定确定。
第七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一)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普通高考招生进档考生专业检录原则:
1.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投档模式进行录取。
2.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及投档比例,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的考生,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计划的专业;无计划或不服从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艺术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类别分别计算综合分。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选科情况,还可以选报我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组”。
(二)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普通高考招生进档考生专业检录原则:
1.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投档模式进行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及投档比例,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有计划的专业;无计划或不服从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对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 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专项计划考生的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其它原则
1.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报考基本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5cm;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3)体重范围(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4)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5)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7)除此之外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要求。
5.由于机电行业特点,所涉专业要求考生四肢功能健全。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设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要求考生无色弱、色盲,无癫痫病史。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癫痫病史。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全日制招生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1.预缴学费标准:
(1)文科类专业:6500元/生.学年;
(2)理科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3)工科类专业:6500-7500元/生.学年;
(4)艺术类专业:85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
公寓式宿舍4-8人间:750-159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加收15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六章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第十五条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简章在柳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简章由柳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