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外返校来校人员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599号)最新要求,结合桂林市和学校属地有关疫情防控意见,即日起,返校来校前14天内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入校。
特此通知。
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