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我校校考)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每门成绩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满分700分。 职业技能测试(即我校校考)成绩,折算后按满分300分记入。 2.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1.5 一般专业:合成总分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1.5 3.考生按专业志愿排序,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5.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6.缺考者不予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我校校考)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每门满分70分,共计210分。每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语、数、英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A+、A、B+、B、B-、C+、C、C-、D+、D、E”五等11级,相应折分如下: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E | 70 | 67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A+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我校校考)满分200分。 3、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3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 一般专业:合成总分 = 3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时,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折算成绩、数学折算成绩、英语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折算成绩、数学折算成绩、英语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6.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7.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采用统一入学测试(统一命题)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我校校考)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其中: 1.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折算后按满分100分记入。 2.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0.5 一般专业:合成总分 =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 3.考生按专业志愿排序,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校考)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5.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6.缺考者不予录取。
(四)缺额计划调整说明 若高中全、三校全及其他类考生中有缺额计划,按三校全、高中全、其他类顺序依次调整。
(五)“免笔试面试”录取 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免笔试面试”,并提交材料。我校各专业的免笔试面试条件如下表,考生经材料审核且免笔试面试通过后,可获得免笔试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时,免笔试资格方可生效。 获得免笔试资格的学生:免职业技能测试(即我校校考)和文化测试,视为拟录取。 各专业获得免笔试面试资格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各类(I、II、III类)计划总量的50%。
序号 | 专业 | 符合专业所列其中一项条件即可申请“免笔试面试” |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 | 奖项、证书 | 其他 | 1 | 戏剧影视表演 | / | 获得“上海中学生艺术节”表演类(含舞蹈音乐)二等奖及以上; | / | 2 | 舞蹈表演 | / | 获得国家级舞蹈比赛个人单项表演奖; | / | 3 | 音乐剧表演 | / | 获得“上海中学生艺术节”表演类(含舞蹈音乐)二等奖及以上; 市级声乐(个人组)比赛获得名次; | / | 4 | 播音与主持 | / | 获《上海市朗诵水平等级考试》五级(及以上); 获《普通话水平测试》90分(及以上); 市级朗诵/演讲/主持类(个人组)比赛获得名次; | / | 5 | 影视编导 | 摄影师 剪辑师 数码影像技术人员 数字视频合成师 视频剪辑师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铜奖(含)以上者、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金奖;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职教赛道铜奖(含)以上者、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金奖; | / | 6 | 摄影摄像技术 | 摄影师 剪辑师 数码影像技术人员 数字视频合成师 视频剪辑师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铜奖(含)以上者、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金奖;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职教赛道铜奖(含)以上者、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金奖; | / | 7 | 人物形象设计 (影视服装与化妆) | 美容师 服装制版师 美发师 化妆师 化装师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 获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证书(考级专业:素描)八级以上; 获市级类绘画/设计比赛奖项; | / | 8 | 动漫设计 | 漫画师 游戏美术设计师 |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菜誉称号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校期间获得各类竞赛项目国家、市、区及行业类奖项的考生; 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中、高级证书的考生; | / | 9 | 游戏艺术设计 | 漫画师 |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菜誉称号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校期间获得各类竞赛项目国家、市、区及行业类奖项的考生; 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中、高级证书的考生; | / | 10 | 影视多媒体技术 (影视特效后期制作) | 数字视频合成师员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 获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8级及以上(素描); | / |
各专业免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满分赋20分,面试评分满分赋180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信息材料,作为面试时的参考依据。
(六)保送录取条件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