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
PART 01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6209
【学校地址】
西固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西固西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539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新区贺兰山大道北段1169号
【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层次】职业本科、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学校简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坐落在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美丽的黄河之滨——金城兰州。学校与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相伴而生,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99年转制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整合相关院校办学资源,设置公办本科层次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详见https://www.lzpcc.edu.cn/
招生对象
PART 02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PART 03
考试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志愿填报
PART 04
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3月25日8:00—27日1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4月2日8:00—18:00。
注: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分别报考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PART 05
招生专业
2024年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
(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2024年综合评价特色学徒制拟招生专业
(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为积极推行特色学徒制订单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实现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针对性。2024年我校在综合评价录取阶段拟与6家优质企业合作推行特色学徒制订单招生与人才培养
PART 06
投档录取
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录取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4.特色学徒制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录取时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特色学徒制订单培养专业学生如未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事先约定的要求,将取消特色学徒制订单培养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未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录取时间
综合评价第一次志愿录取于3月31日至4月1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4月3日进行,录取结果于4月4日公布。
PART 07
录取结果查询及确认
1.录取结果查询: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jy.lzpcc.edu.cn/zsxxw)查询录取结果。
2.录取结果确认:综合评价录取考生4月4日至4月7日需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如考生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PART 08
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人?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价格[2020]170号)文件,大数据会计(中加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标准,800-1100元/人?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照相应标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奖助贷政策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学年·生;
(2)学校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贫困生资助金等形式给予资助;
(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和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5)特色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
(6)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制度执行。
PART 09
新生资格复查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PART 10
就业质量
每年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化学、巴斯夫、埃克森美孚、万华化学、浙江石化、恒力石化等规模企业为代表的2000余家用人单位来校遴选毕业生。60%以上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化工500强企业工作。年均近万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6%,位居甘肃省本专科前列。
近年来,毕业生毕业当年前3个月平均收入达5328.74元,毕业一年后年收入10万元以上平均达40%,持续打造了高专业对口率、高起薪、高成长性、高稳定性及高就业满意度的“五高”就业品牌,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新目标。
PART 11
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931-794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