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
时间: 2018-05-02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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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相关规定,根据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合格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5月3日至5月12日。对公示考生如有异议,请在5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科类、所在中学名称、加分项目,其中所在中学名称为高考报名所用的中学名称;加分项目不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同类型(学科)获奖按最高加分项公示。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特别提醒:
(一)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18日-23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5月26日-31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10日。请考生按照我校具体日程安排,按时做好相关工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我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与纪律,不组织相关培训、辅导活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五、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电话:0511-88780048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附件:江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合格名单.pdf
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