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1〕14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1年高职扩招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533
第七条 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类型:职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制定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务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1 | 420205 | 岩土工程技术 | 三年 | 500 |
2 | 440403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三年 | |
3 | 4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三年 | |
4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 | 三年 | |
5 | 500203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三年 | |
6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
7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 | 三年 |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 已履行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的人员。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报名办法
第十九条 在规定报名时限内,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的报名方式及有关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工作;具体报名办法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www.sxkszx.cn)。
第二十条 考生在取得报名资格后登录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www.sxatc.com/zsxxw),进入高职扩招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信息填报。
第二十一条 按照学校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安排,参加相应考试,考试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七章 考试方式
第二十二条 对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文化素质采用笔试(占40%),卷面总分100分,包含: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三门课程,考试内容为初高中的基础知识,考试时长:9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占60%),卷面总分100分,包含:职业认知(40分)、职业经历(30分)、职业素养(30分),考试时长:5-10 分钟。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在岗乡村医生、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在职员工等人员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测试包含:职业认知(40分)、职业经历(30分)、职业素养(30分)。考试时长:5-10 分钟。
第八章 录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录取方式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九章 学习形式
第二十五条 结合录取新生实际,单独编班,分类教学,实行弹性学制,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我校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填报志愿意见仅供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务部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山西高校新校区)
邮 编:030619
电 话:0351-5678223/5678224
网 址:https://zsxxw.sxgkd.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