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的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934
办学地点:山西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46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外语语种要求:只提供英语教学
男女比例要求:不做比例规定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张苏勤院长
体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如发现高考体检有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家政服务与管理共10个专业;
学费标准:以上专业均为4000元/学年;
学习地点: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46号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及各教学点;
住宿地点:学院宿舍区,根据学生实际需要提供住宿。收费标准:400元/学年;
书费:预收400元/学年(据实结算);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四条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能完成专业学习者。
3.招生对象: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录取考生)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人员,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报考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前期已被高校录取(含专升本、高职单独招生、普通高考、对口升学招生)的人员不再参加高职扩招报名录取。同等学力是指取得初中毕业证书3年以上,具有完成高等职业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
第五条 报考时间和方式
1.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2020年10月10日8∶00—13日18∶00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包括定向企业考生)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身份信息,并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一并填报志愿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与内容:2020年10月13日8∶00—15日18∶00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或者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第五章 综合测试
第六条 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2日—25号,按照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我院将适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测试工作
测试地点: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各教学点
第七条 测试方式和评分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评,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测评成绩由考评老师对考生的测评情况作出评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其在我校的测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录取名单,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如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具有专业从业经历者。
若我院第一志愿录取后,计划仍未完成,第二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我院承认其在第一志愿学校的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测试,以总分100分进行折算,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有违法记录处分和明显不良作风影响的高职扩招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七章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十一条 高职扩招是贯彻落实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 3500 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 200 万人”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 号)要求,深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多元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扩招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 高职扩招工作的全过程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运城市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专业报名确认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四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359-2069988。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录取考生)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人员,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报考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已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但未被任何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等群体的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毕业证书:颁发“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咨询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46号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官网:http://www.ycnxy.com
3.咨询电话:0359-2084752/208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