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以报名号排序),相关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4日。
二、网上确认考试:请公示的考生于5月24日9:30—6月5日16:00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具体操作如下:点击“志愿管理-详情-确认考试”进行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学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已确认考试的考生请于6月10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具体的报到时间及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办反映。
(1)招办电话:025-58731378,传真:025-58731333;
(2)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