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106)
一、学校概况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等9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0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2000余名专任教师中包括中科院院士2人、海外院士16人、IAA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21人、省部级人才500余人。现拥有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江苏双创团队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54个。
二、招生录取
1.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标准执行。
2.录取办法:
(1)普通高职(专科)“专转本”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定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事项: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等均按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执行。
三、学生培养
1.培养方式:“专转本”学生由我校应用技术学院单独编班,按照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培养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3.学籍管理: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学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按时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证书发放: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转本”学生入学后享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其他本科生的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5.就业政策:“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四、招生计划
计划类型 |
专业大类代码 |
专业大类 |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外语语种 |
统考科目(一) |
普通类 |
01 |
财经专业大类 |
01 |
120203 |
会计学 |
30 |
不限 |
高等数学 |
04 |
计算机专业大类 |
02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不限 |
高等数学 |
|
贫困专项 |
04 |
计算机专业大类 |
0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不限 |
高等数学 |
注:1.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有关实施方案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06
招生网址:https://zs.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235206
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nu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