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893
学校地址: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 邮编:04500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委、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理工类、文史类依据考生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达线后,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7.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8.注:在有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其要求进行录取。如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三、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
1.各专业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男女比例不限(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建设等特殊专业只招男生)。
2.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2.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五、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时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阳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七、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录取公布渠道
本校校园网(网址:http://www.tyutyqc.edu.cn)以及各招生省份招办相关媒体。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3-6662129 6662182 2961868 传真:0353-2112933 2112277
学校网址:http://www.tyutyqc.edu.cn E-mail:yqxyzsb@126.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