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试行)》解读
时间: 2024-03-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69
收藏
山西省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开始实施“3+1+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考生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
语文、数学、外语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