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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 2023-02-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02 收藏

根据教育部有关安排,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023年2月22日15:00公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也可根据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2.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统一采取网上申请方式(不接受现场申请)。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8日8:00—3月1日18:00,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2),报考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的考生须按附件2要求将初试成绩复核材料上传至有关高校指定系统。截止上述时间后发送的成绩复核申请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了解附件内容,按照规定要求按时准确提交复核申请。

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成绩复核只核查答卷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有无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有加分错、登分错,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于3月5日前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考生。

3.考生如对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反馈的初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00前再次向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二次复核申请要明确科目、题号以及再次复核理由(复核理由须明确考生作答内容及认为正确或得分偏低的说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再次对统考科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及时通知考生。

注:在我省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报考外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请向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了解成绩公布日期及查询方式。


信息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