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
吕院招就函【2019】10号
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做好2019级新生建档工作,根据《吕梁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9级新生建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级新生建档时间及要求
10月17日——11月17日,学生归档材料要遵循实事求是、有效齐全的原则,根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对取得学籍的2019级新生建立档案。
二、归档材料收集及整理
(一)归档材料
1、普通高考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生的高考考试档案和高中时的学生档案。
2、对口升学考生:包括对口升学考试档案和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时的学生档案。
3、专升本考生:包括专升本考试档案和专科学校毕业生档案。
(二)档案材料收集
1、考生考试档案(普通高考考试档案,对口升学考试档案,专升本考试档案):由招生就业处打印,加盖公章后移交给各教学系(部)。普通高考考生的高中档案、对口升学考生的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档案和专升本考生专科时毕业生档案由学生自带提交所在教学系(部)。
2、部分外省籍普通高考考生纸介质档案已转递至招生就业处的,由招生就业处整理、核实后由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签字领取交所在教学系(部);学生自带纸介质档案的直接提交所在教学系(部)。
(三)归档材料均须原件或有效材料,且材料要齐全,不可漏项。学生归档材料不齐全,教学系(部)要督促学生尽快与生源地所在招办、原就读学校联系,并限期交回教学系(部)。
三、建档与移交要求
1、各教学系(部)将各类考生的档案材料收齐后,按照《吕梁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参照附件1、2、3材料要求逐一整理、归档,为取得学籍的每位新生建立学生档案。
2、档案袋由招生就业处统一提供,档案袋封面基本信息填写须与高考信息一致,籍贯为学生高考前户籍所在省、市、县(区)。袋内材料件数须在档案袋封面目录中写清。
3、学生建档后,按班、学号依序整理好后与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一并,以系为单位于2019年11月17日前统一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保管。
4、2019级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复学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和休学期满复学学生)跟班建档一并移交。退役复学学生档案材料还包括入伍档案、退役档案材料。
5、在新生档案移交档案室完毕后,请各教学系(部)将招生就业处下发的未报到学生的纸质化档案退回招生就业处。
附件:
1、吕梁学院2019级普通高考考生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2、吕梁学院2019级对口升学考生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3、吕梁学院2019级专升本考生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