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3〕5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坚持“院校负责、自治区教育厅监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生条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已完成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凡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首次2024年3月4日—8日;
二次2024年4月8日—10日。
(二)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自治区招生代码:778),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学院指定考场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单招考试考场安排信息(学院网址:https://www.qcdx.net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0〕184号)文件要求,考生需缴纳考试费200元/人,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六、考试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学院指定的考场参加线下统一考试。
(一)考试时间
1.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4年3月15日。
2.二次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
(二)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市考生:考点设在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大学城校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104省道与苏尔干街交叉口南320米)。
2.其他盟市考生:考点按照报考人数就近设立考场(适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场地点)。
请考生务必到学院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内容
高职单招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均采用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
1.报考普通类考生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总评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考试内容
①文化素质(笔试)
文科:语文、文科数学、英语。
理科:语文、理科数学、英语。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文科: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职业倾向、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理科: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职业倾向、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2.报考对口招生科类考生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总评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考试内容
①文化素质(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
②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分类:医学类、牧医类、幼师类、财会类、旅游类、计算机类。
测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职业潜能及专业技能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3.免试录取
凡在自治区及以上级别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学院对其获奖情况进行核准,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免试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无需缴纳考试费。
七、录取公示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首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3月27日;
(二)二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4日;
(三)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其中首次填报志愿考生2024年4月1日前,二次征集志愿考生2024年4月26日前。
八、录取规则
根据我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择优录取。
同分择优录取办法:
1.报考普通类考生
按照文化素质成绩排名,如果出现并列排位,同时录取。
2.报考对口招生科类考生
按照文化素质成绩排名,如果出现并列排位,同时录取。
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注意事项
(一)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通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发现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负责解释。
十二、其他
(一)学院自治区招生代码:778
(二)学院网址:https://www.qcdx.net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59号
邮政编码:010010
招生咨询电话:0471-2692176
纪检监督电话:0471-26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