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等一系列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通过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人才需求,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0]12号),结合学院实际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院启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涉及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及时发布。对考生及社会关注的事项作出及时解答或解释,实施“阳光招生”,接受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及社会监督。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原则
在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重要渠道,通过“文化素质+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招生方式,进一步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色,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崇尚一技之长”的良好环境。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已经完成正式报名且没有被第一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四、网上填报志愿
参加2020年高职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需要在2020年5月13日至5月18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为应对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考试全部采用线上考试答卷。
1.考生可在PC端及移动设备登录学院在线考试系统(https://www.kaoshixing.com/login/account/login/203178)进行线上考试,考前采集照片验证身份,答题过程随机抓拍、禁止切换页面。
2.考前进行诚信考试的教育动员,制定线上考试学生守则,考生通过在线考试系统学生端上传《诚信应考承诺书》《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考,严格考试纪律,建立良好的线上考风。
3.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考前进行模拟测试,确保考试平台正常运行。如遇网络、电力中断等突发问题,及时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灵活处置,确保考试得以完成。
4.学院将通过建立的单招考试微信群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解答考生疑问,解决考试问题,提供技术支持等。请考生务必及时加入群聊密切关注。
(二)领取准考证
1.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1.nm.zsks.cn/pzweb/)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2.考生应在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与我院各盟市招生负责老师联系,考前在单招考试群内下载领取学院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2020年5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将于考前在官网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
(四)考试地点:以考生在防疫期间居住地为首选,以安静且网络信号顺畅的独立空间为基本要求,由考生选定,并上报学院招生办备案。
(五)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细则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制定。
(六)成绩评定标准:考生的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之和。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六、录取
(一)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三)考生注意事项
1. 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 通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四)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5月22日前,将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发至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人:李老师:0471-2315188 , 邮箱307797377@qq.com)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成绩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组织保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考务组:负责“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场编排、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标准制定、成绩汇总、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路44号
联系电话:0471-2315188 2315288
学院网址:http://www.imtvc.cn
纪检监督电话:0471-231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