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1-11-0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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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扩招任务,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教育(专科层次) ;学制:三年
【学院代码】13915
【报考代码】D04
【学院简介】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两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政校企合作、课岗证融通、教学做一体”办学育人模式教学改革成果荣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已被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高职扩招。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2021年列扩招计划1166人,具体分专业计划见附表。(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及确认于9月22日-27日进行
2.志愿填报工作于9月28日-30日进行
(二)网上预报名及确认方式
1.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根据提示进行预报名;
2.预报名成功后到本人所在地旗、县、区招生办照相确认,完成报名;
3.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确认。
(三)志愿填报方式
成功报名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高职扩招专栏填报志愿。
五、考试及免试
(一)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21年10月10日通过学院“智能招生管理系统”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具体操作颁发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栏目公布)
(二)考试形式和试题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1)考试形式
文科、理科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文科、理科类试题由语文、数学、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及技能组成,试题总分3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职、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的考生
(1)考试形式
对口高职建筑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化工类、汽驾类、美工设计类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对口高职建筑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化工类、汽驾类、美工设计类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试题总分300分。
3.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等考生
(1)考试形式
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4.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考生
(1)考试形式
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专业综合+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三)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6日分批次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方案公布的有关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过程中,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专业志愿录取按照“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4. 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资格。
5.学院在获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6.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注册。
七、学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针对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录取后编入2021级全日制相关专业(全脱产)学习的学生,乌海户籍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
(二)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免收学费,教材资料费自行承担;
(三)企业在职员工、农牧民工、新型职业农牧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学院收费标准60%收取学费,教材资料费自行承担;
(四)毕业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享受国家、学院或企业奖助学金资助政策。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2.扩招录取考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入学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附则
1.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口头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考生谨防招生诈骗,中介机构或个人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2.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热线:0473-2616100
学院网址:http://www.whvtc.net
学院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滨河大道
邮政编码:016000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教育(专科层次) ;学制:三年
【学院代码】13915
【报考代码】D04
【学院简介】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两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政校企合作、课岗证融通、教学做一体”办学育人模式教学改革成果荣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已被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高职扩招。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2021年列扩招计划1166人,具体分专业计划见附表。(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及确认于9月22日-27日进行
2.志愿填报工作于9月28日-30日进行
(二)网上预报名及确认方式
1.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根据提示进行预报名;
2.预报名成功后到本人所在地旗、县、区招生办照相确认,完成报名;
3.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确认。
(三)志愿填报方式
成功报名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高职扩招专栏填报志愿。
五、考试及免试
(一)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21年10月10日通过学院“智能招生管理系统”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具体操作颁发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栏目公布)
(二)考试形式和试题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1)考试形式
文科、理科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文科、理科类试题由语文、数学、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及技能组成,试题总分3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职、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的考生
(1)考试形式
对口高职建筑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化工类、汽驾类、美工设计类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对口高职建筑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化工类、汽驾类、美工设计类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试题总分300分。
3.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等考生
(1)考试形式
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4.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考生
(1)考试形式
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专业综合+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三)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6日分批次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方案公布的有关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过程中,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专业志愿录取按照“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4. 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资格。
5.学院在获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6.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注册。
七、学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针对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录取后编入2021级全日制相关专业(全脱产)学习的学生,乌海户籍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
(二)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免收学费,教材资料费自行承担;
(三)企业在职员工、农牧民工、新型职业农牧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学院收费标准60%收取学费,教材资料费自行承担;
(四)毕业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享受国家、学院或企业奖助学金资助政策。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2.扩招录取考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入学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附则
1.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口头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考生谨防招生诈骗,中介机构或个人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2.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热线:0473-2616100
学院网址:http://www.whvtc.net
学院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滨河大道
邮政编码:016000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