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苏州科技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2-68096117

官方网址:http://www.usts.edu.cn/ http://zsb.usts.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88 收藏

学校概况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古城苏州,毗邻石湖水,坐拥上方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迤逦。学校前身由原建设部直属高校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苏州铁道师范学院于2001年9月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拥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工、理、文、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格局。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我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科方向),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获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现有教职工175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48人。教师队伍中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国家建筑设计大师等一批业绩卓著的名家名师。学校艺术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具有艺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发展齐全,已经发展成为综合性艺术人才培养摇篮。

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迄今为止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学院依托综合性大学学科与人才的整体优势,致力于培养专业技能与文化修养并重、艺术实践能力与理论研究水平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专业人才。目前艺术学院设有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六个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是江苏省重点专业,美术学(师范)专业为“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建设专业。现有美术领域和设计领域二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创作能力强、设计业绩优异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8人,其中专职教师98人,有教授9人,副教授27人;硕士生导师30人。全国模范教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17人、在读博士4人。学院同时聘请2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艺术大师为兼职和客座教授。

  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齐全、学术氛围好的优势,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并重的原则。除加强艺术专业技能与理论教学外,鼓励学生辅修其它专业或跨学科、跨门类选修课程,以提高学生的科学与文化素养,努力将学生培养成富有人文素养、具有理论研究与艺术实践特长的高级复合型艺术人才,为考研、就业拓宽空间。学院依托文化底蕴深厚的苏州,努力加强内涵建设和影响力提升,将“学院艺术”与地方民间艺术相结合;将新媒体技术与艺术创作相结合;将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开放办学、广泛合作,以“大艺术、全媒体”的理念贯穿艺术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招生专业介绍
  1.美术学(师范)
  专业性质:艺术
  美术学(师范)专业方向秉承传统,锐意创新。在教学中,倡导学生自主探究与创新,培养其扎实的专业技能与良好的职业技能,使其获得良好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新型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全面提升新时代下的美术教师人才的专业水平。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中国画、油画、版画、民间艺术、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小学美术教学论。
  学生毕业后能够在中小学校、教育机构、美术馆、公共艺术中心等专业机构独立承担美术教育、美术教学、美术教学研究、美术创作、公共艺术教育等工作。
  备注:本专业是江苏省教育厅“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建设点;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美术学(非师范)
  专业性质:艺术
  美术学(非师范)专业方向秉承传统,锐意创新。立足于苏州地区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和发达的新兴文化艺术资源,注重培养能够在不同美术创作与研究领域对传统艺术进行深入研究和继承,同时能够基于当代文化发展进行创新的专业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画方向:造型基础、色彩基础、工笔人物、意笔人物、工笔花鸟、意笔花鸟、山水、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毕业创作等。
  油画方向: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油画材料技法、油画静物、油画肖像、油画创作、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毕业创作等。
  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各类公共艺术中心、文化和媒体等机构从事美术研究、艺术管理、艺术活动策划、古物修复等工作。
  备注:本专业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3.视觉传达设计
  专业性质:艺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掌握系统设计理论、设计策划方法,具备市场研究和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具有平面、广告、展示等视觉传播设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人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形式构成基础、装饰基础、图形图像处理、三维数字造型、视觉传播设计史、版式与书籍设计、图形与海报设计、文字设计、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文案、包装设计、动态图形设计、空间软装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能在设计、策划、研究、生产、服务和管理单位从事平面、广告、展示UI设计等视觉传播设计、研究和管理工作。
  备注:本专业是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环境设计
  专业性质:艺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掌握扎实的环境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能胜任环境设计及理论研究的,高素质、复合、创新的卓越应用型环境设计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设计基础、室内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史、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创意思维、外部环境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应聘室内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艺术品公司等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室内艺术品配套等工作,也可应聘到建筑工程公司、装饰公司等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管理工作。还可从事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备注:本专业是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

  5.数字媒体艺术
  专业性质:艺术
  本专业培养具备数字媒体艺术基础理论,熟练掌握各种数字媒体技术和艺术设计理论,可独立运用专业知识从事影视产品创作和交互媒体产品创作等相关工作,并具有较高艺术文化素养与审美能力,具有较高数字媒体设计与创意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形式构成基础、图形图像处理、数字媒体艺术导论、媒介叙事、数字色彩与版式设计、多媒体视频创作、数字媒体设计与创意、三维建模技术、数字声音基础、交互设计程序与方法、影视摄像艺术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可在数字广告、动画、网络媒体、数字游戏、媒体展示、虚拟现实、数字影视、影视剪辑与特效、视频包装等设计传媒和文化产业等相关行业从事数字产品的策划、开发、艺术设计、交互设计、编创与制作等方面工作。
  备注:本专业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6.动画
  专业性质:艺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掌握动画策划、创作、传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动漫造型设计、场景设计、动画剧作、分镜头故事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影视美学、动画视听语言、三维动画、二维动画、影视音乐音响等。
  学生毕业后可应聘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游戏软件开发、产品设计、建筑、教育等单位,从事动画策划、创作、传播、应用及理论研究等工作。

招生计划 
         

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所在省份 2019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有志于从事美术相关专业工作。
  3.考生须为文科考生;且通过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在设置校考的省份(浙江、河南、山西、广西),考生还须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
  4.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校考相关事项
  1.考试科目:
  素描(八开画纸,石膏人物头像,提供照片)(200分)
  色彩(八开画纸,多种器皿,提供照片)(200分)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生报名费:150元/人。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所在省要求进行报名,不允许跨省报名。
  5.2019年4月底前,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办网站查询本次专业考试成绩,并可通过查询系统打印“苏州科技大学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6.非文科考生误报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本人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专业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经确认为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退回生源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校考时间地点 
               
招生录取原则
  1.在不设置校考的省份,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根据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2.在设置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根据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校考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注:若所在省投档时已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则以折算后的综合分排序。

其他相关说明
  1.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简章由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 编: 215009
  电 话: 0512-68096117(招生办)
         0512-68413130(艺术学院)
         0512-69379060(监察处)
  网 址:http://www.usts.edu.cn
  E-mail: zsb@mail.usts.edu.cn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本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