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高专单独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兴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高专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名条件
1.具有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的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单招首次填报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29日。 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3月9日---3月13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https://www.nm.zsks.cn/)。
2.填报志愿考生于2019年12月10至2019年1月5日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nmxzy.cn/)上传单招报名信息,征集志愿考生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第二次上传单招报名信息。
四、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考试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9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0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具体考试地点于考前在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内公布。)
4.试题内容: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1)普高单招:普通文理科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2)对口单招: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专业综合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为100分。
(3)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运动训练、空中乘务四个专业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折算为300分,面试成绩100分,总分满分400分,考生实际得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考生实际得分折算为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录取方式
(一)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二)首次报考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生名单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征集志愿考生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并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录取通知书与2020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20年招生计划,不再参加2020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技能人才免试招生:
①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
六、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颁发全国通用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