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路)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软件技术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长春工业大学网络工程技术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与长春师范大学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会计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飞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飞机维修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特殊专业,不建议女生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itp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18946789595
联系人:杨宏伟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