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6-3506062,0436-3360279

官方网址:http://www.bcvit.cn/ http://www.bcvit.cn/zhaoshengzhuanwang/index.jhtml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28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高职。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

  我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北校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南校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纯阳路1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高职专业15个。2010年招生高职专业15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1005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职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农畜特产品加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数控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