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4-3352111

官方网址:http://www.jlevc.cn http://www.jlevc.cn/zsxxzsjyc/index.jhtml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74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宠物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农业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园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了“奖、助、补”资助体系:

(一)  除国家各项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500元/人,评定比例为2.5%;二等奖学金300元/人,评定比例为5%;三等奖学金100元/人,评定比例为12.5%。

(二)  学校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部分涉农专业“知农爱农”专项助学金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助学金。

1.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可获得每月400元左右的资助,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2.凡报考我校所支持的涉农专业(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前两年每人每年获得“知农爱农”专项助学金2000元。

3.学校设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助学金项目,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家庭或个人遇到突发事件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助学金金额在1000-8000元之间。

(三)  包括各级部门设立的各种临时补助,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临时补贴项目,每年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纪检监督、招办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二)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  

(三)专业志愿:对同时进档的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不做选考科目要求。

(四)照顾加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五)加试要求: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六)面试要求: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入学时需参加面试,如面试不合格,可申请转到其他专业。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111

联系部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