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高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校址:主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70号。
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530803 |
航空物流管理 |
6500 |
500401 |
民航运输服务 |
6500 |
530605 |
市场营销 |
4500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000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4500 |
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3500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5500 |
420809 |
水净化与安全技术 |
5500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5100 |
430601 |
材料工程技术 |
5000 |
470104 |
化工生物技术 |
5500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5000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5000 |
470208 |
分析检验技术 |
5000 |
490202 |
生物制药技术 |
5500 |
490203 |
药物制剂技术 |
5000 |
520415 |
中药制药 |
5000 |
490204 |
化学制药技术 |
500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4000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 |
4100 |
460307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6500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100 |
470210 |
化工装备技术 |
410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100 |
50060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650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500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500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50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500 |
43010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5500 |
4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5500 |
530701 |
电子商务 |
4100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6500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6500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6500 |
4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00 |
460103 |
数控技术 |
5000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5000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00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500 |
460301H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4000 |
500409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6500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000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00 |
460114 |
特种加工技术 |
5000 |
51030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5500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5100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5100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6500 |
510203 |
软件技术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5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470209 |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七条 我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
(2)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3)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徐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