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293(国标代码)
学校地址: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三牌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
一、学校简介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人才培养质量高、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目前已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
70年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各类优秀科技和管理人才10万余名,主要分布在通信、邮政、广电、国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成为我国信息产业的领军人物、技术精英和管理骨干,涌现了一大批杰出校友,有“华夏IT英才的摇篮”之誉。毕业生以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近几年本科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研究生就业率保持在100%。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1、传媒与艺术学院介绍
传媒与艺术学院设有数字媒体技术、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四个本科专业和信息艺术设计与教育硕士点。学院教师大多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大学及德国包豪斯大学等国内外名校。依托学校的信息学科特色优势,专业结构合理、教学质量优良、社会效益显著,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满足社会对新媒体技术、信息艺术设计、数字视频技术、数字影视艺术、数字动画艺术、网络广告设计与传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介绍
数字媒体艺术泛指使用各种数字、信息技术制作的各种形式的艺术作品,表现形式包括:信息艺术设计、数字影视艺术、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网络艺术、电子游戏、影视广告、网络游戏、移动媒体、数字音频、CG图像等。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数字移动电视制作公司、电视台、音像出版社、动画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网络公司、移动通讯公司、新闻传媒等数字媒体专业领域从事艺术设计、产品开发、生产、研究、管理和教育等相关工作。
3、动画专业介绍
本专业为适应学科综合交叉发展的趋势以及社会对高端动画设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较强创新思维能力,有熟练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掌握二维动画和三维动画全程制作,掌握扎实的动画理论知识与动画技能,熟练操作动画软件,整体把握动画流程,能在动画创作领域中从事二维动画片制作、管理以及广告片中的三维特效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影视动漫制作及电视传媒行业,广告传播等商业制作公司,游戏、网络动漫等互联网互动娱乐领域,手机游戏、手机动漫等无线娱乐领域,发行媒体及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动画、游戏、电视、UI设计、广告制作、影视包装、平面设计等设计及管理工作和在大专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与管理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名、考试
1、报名条件:符合参加本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且具有艺术类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具有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无色弱、色盲者均可报考。
2、报名材料: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3、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
序号 |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2.1.30-1.31 | 2012.2.1 |
2 | 江苏 | 江苏省统考 |
4、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成绩=素描+色彩)① 素描:总分200分;② 色彩:总分200分。
5、合格证发放:我校将于4月份发放校考合格证,按照报名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以1:4的比例进行合格证发放。
五、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江苏省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控线以上;安徽省考生须分别参加该省美术专业统考和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2、文化成绩:报考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江苏省为省统考成绩,安徽省为校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六、学费标准
201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七、招生监督
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并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八、其他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在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25-85866669、85866668 (招生办公室)
025-85866181(传媒与艺术学院)
传 真:025-85866270
地 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 编:210023
邮 箱:zsk@njupt.edu.cn
十、附则
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