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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144 收藏
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48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闽教考〔2019〕48号文件规定:“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普通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须参加2020年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获奖考生于7月进行获奖资格申报。”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省内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立功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二、申报办法

7月4日前,符合以上申报对象的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考生若未按时申报,视其自行放弃资格。

7月6日前,各高校汇总初审后,按要求填写《2020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附后),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考生名单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方取得相关资格。

三、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