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1月29日,湖北省招委在其官网上发布《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明确今年我省艺术类高校招生政策,其中包括艺术类今年招生分三个批次录取,艺术类招生不分文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类高职高专不允许单独组织校考、生源不足可征集志愿等。
与去年相比,今年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录取分数构成发生细微变化。今年,录取时,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依据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武汉珞珈传媒学校校长许龙才认为,往年,戏剧影视学类专业投档时,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8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20%相加,今年直接将两者分数相加,提高了考生专业成绩的权重,有利于专业成绩突出的学生脱颖而出。
今年,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投档依据维持往年做法: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投档。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通知要求,各校要严格依据教育部颁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艺术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均不安排在艺术批次招生,高校也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艺术类本科专业一般不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应该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
在录取批次上,我省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按照三个录取批次进行录取。艺术本科(一)招生院校可以不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艺术本科(二)录取的所有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所有院校的艺术高职高专专业,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高校不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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