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管理要求;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户籍、学籍管理要求的考生。
所有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兼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少年班、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省外残障考生单招、五年一贯制、专升本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者不得参加相关院校的考试、考核及招生录取。
二、报考类别
所有报名考生均可参加2020年春季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省内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艺术类考试的省外就读考生,报考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省内院校专升本、省内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30日。
2.赴省外就读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2日—22日。
(二)报名地点
1.考区招办报名点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的往届普通高中生、往届中职生、赴省外就读考生、省内跨地区就读应届普通高中生、具有同等学力考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还负责辖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专升本、五年一贯制院校考生报名工作。
2.参加我省2020年春季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在完成高考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于2020年3月5日—15日到省内高职院校登记参加单考单招考试报名和信息登记工作。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
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
考生操作手册
第一章 报名系统概述
1.1概述
本系统为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为了提升系统的安全性,考生需要登录后才可以使用本系统。
1.2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
1.3主要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2.1功能概述
考生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相关文件并确认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相应的信息后提交审核。
2.2操作说明
1.在浏览器中输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地(www.qhjyks.com),进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首页。
图2.1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2.找到数字招考服务大厅,找到“2020高考报名”功能,点击该功能进入报名系统。(下图2.2中红框所标注的地方)
图2.2 服务大厅截图
3.报名系统登录首页如下图所示:
图2.3 考生登录页
4.输入学校下发给本人的考生号和密码后,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相关文件并确认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图2.4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页面
5.同意承诺书以后,进入报名系统填报说明页面,请考生仔细阅读。
图2.5 填报说明页面
6.报名系统填报说明阅读清楚后,进入考生报名界面。
图2.6 考生报名页面
7.信息核对。
进入报名界面以后,首先先核对个人照片和身份证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与报名点联系。如图2.6,其中信息区一是考生现场报名时所在的报名点、考区以及分配给本人的考生号;信息区二是考生身份证内所读取的信息;信息区一、二左边的照片分别是是考生现场报名采集的现场照片及考生身份证内存储的身份证照片。信息区一、二的信息及照片文件都不能修改,如果有错误,必须重新到报名点现场采集。
8.其他信息填写。
图2.7 考生报名页面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栏目内容填写方式依次为:
①所属班级,在列表项目内选择自己所在的班级;
②政治面貌,在列表项目内选择本人的政治面貌;
③户口类别,选择非农业或农业户口,注意户籍制度改革后,将“农(牧)业家庭户籍”改为“城镇居民户籍”,但其家庭成员仍然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在提供了“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或旧户口本、或土地经营证、或其他能够足以证明其原始身份证件的(由中学和考区招办审查原件和复印件),经考区招办严格审查认定后,具有选报贫困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请选择“农业户口”;
④往应届,选择是应届还是往届毕业生;
⑤婚姻状况,选择是未婚还是已婚;
⑥籍贯,选择本人籍贯,按本人户口本上的籍贯选择;
⑦毕业类别:选择自己最高学历的毕业类别;
⑧身份类型:选择自己的身份类型;
⑨毕业学校,按市(州)、县(区)、中学代码顺序选择毕业学校。若毕业学校代码不存在,可按下图依次选择“其他”、“其他”、相应学校名称,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详细名称;
图2.8 考生报名页面毕业学校信息
⑩通讯地址⑪收件人⑫邮政编码这三项是录取后,院校给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的信息,请确保在高考当年9月1日(即录取结束)前此信息准确无误。⑬联系电话⑭手机,这是录取时需要跟考生联络时的电话号码,请准确输入。在志愿填报系统考生基本数据中的手机号信息生成时,首先检查报名数据中的“手机”信息是否存在并准确,若无误则“手机”信息填入;若“手机”信息有误(空白或不是1开头),则将“联系电话”信息填入;
⑮残疾证号。
9.个人简历和直系亲属信息填写。
“个人简历”信息按“小学”、“初中”、“高中”顺序填写;“直系亲属信息”必须填写。
图2.9 考生报名页面个人简历和直系亲属信息
10.报考信息填写。
图2.10 考生报名页面报考信息
报考信息:“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理工”、“单考单招”三类。报考艺术、体育的考生请在选择报考科类为“文史”或“理工”的前提下,在“兼报科类”栏选择“艺术”或“体育”。
在“报考科类”的选择上,普通高中毕业生最好选择“文史”或“理工”,按这两类报考也可以参加省内高职院校的单招录取,即使未被录取,还可参加普通高考;若选择了“单考单招”科类,一旦没有被省内高职院校单招录取,也没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资格了,请考生慎重选择。
报考艺术的考生还须在“考试类型”栏目后选择以下的的艺术类专业:
图2.11 艺术类专业
报考单考单招的考生必须在“考试类型”选择以下类型:
图2.12 单考单招
11.完成填写,信息保存,进入下一步。
图2.13 保存考生信息截图
考生信息填报完成后,见上图,需点击“已填写完成,保存考生信息进入下一步”按钮,进入考生信息确认界面。
12.确认信息,修改或提交信息。
图2.14 确认信息页面截图
再次核对信息后,如果信息有误,考生点击“暂不提交审核,反回上一步修改”按钮返回修改信息;若信息无误,点击“考生已经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同意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本人信息。
在确认时,注意上部的提示信息和确认表中有红色字体显示的信息。
提交审核以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报名点审核通过以后,在报名信息界面上会显示考生状态为审核通过状态。报名点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图2.15 考生报名登记表截图
附件2
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
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承诺:
1.本人填报的全部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若不实,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不违纪、不作弊,如若触犯,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3.在考试期间绝不扰乱考场秩序,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存储设备带入考场,如果违规带入,无论使用与否,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4.维护正常考试招生秩序,绝不以讹传讹,涉及个人利益的事情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解决,不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青海省现行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解读
恢复高考以来,针对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问题,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先后联合或单独下发过6个文件,目前还在继续执行的政策规定条款分散在2000-2013年的4个文件中(青教招委﹝2000﹞7号、﹝2006﹞33号,青招委﹝2011﹞42号、﹝2013﹞4号)。为便于考生和家长能够清晰了解和掌握我省报考规定,特做如下归纳解读:
一、基本规定
(一)我省高考报名规定中的父母与考生的“直系亲属关系”,仅指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重组家庭中考生与继父母一方如果仅有抚养关系而无血缘关系的不能按直系亲属对待。父母离异的考生在青参加高考资格以其父母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定的法定监护人为准。
(二)在我省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三)曾在我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高校。
二、户籍落户时间规定
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1日。
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1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具有青海学籍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且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
驻青部队官兵子女、退役或转业安置到我省的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或办理赴省外就读登记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年级,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后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青海的,不得在青参加高考。
三、特殊规定
(一)我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仅指根据省委《关于青海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20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组字[2016]181号)文件规定纳入全省“千人计划”名单的直接引进人才,具体名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本人及子女户口已迁入青海的,在青在职期间,其子女(往届高中毕业生除外)可在我省办理学籍登记后参加高考。
(二)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其法定监护人本人户籍在青海,且考生在青海实际就读高中者,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四、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报考规定
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开办分公司的派入员工等。
(一)家长和考生已经在青落户者报考规定
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5年以上(高考当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2.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3年以上、不满5年(高考当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1年以上、不满3年(高考当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
(二)家长和考生持有“居住证”者报考规定
考生父母或一方确在我省务工或经商,且在我省办理了“居住证”,考生高中3年在我省高中阶段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高职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
五、对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查
(一)考生父亲(或母亲)从省外调动到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在提供了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市、州政府同意调入的会议纪要、调入批复等相关文件材料,本人及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子女在我省办理了学籍登记的,高中阶段在我省实际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并参与省内外普通高校的录取。
(二)省外居民与我省居民重组家庭后,将其中一方及子女户口迁入我省,落户时间达到省招委规定的相关条件或相应限报年限,子女在青就读高中满3年者,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相应批次院校。
(三)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在青落户后,又将家长或子女的户口转回原籍,之后再次迁入我省的,其在青落户时间从再次落户时间算起。
(四)在青务工人员从省外迁入户口后,其在青申报出生落户子女高考,除要求考生在青就读高中外,父母一方的落户时间也要达到省招委规定的相关条件或相应限报年限。
(五)从出生就落户在青海,户籍在实际监护人名下且监护人为青海久居户籍,小学、初中、高中都在青海省内学校就读并有完整的正式学籍者,由其就读高中学校和考区招办根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审查公示后(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可给予正常报考。但不包括直系亲属(父母双方或一方)健在或在省外者;不包括从省外迁入户籍、转入学籍者。
(六)我省贫困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是: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牧)业家庭户籍(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在本省中学(西宁市四区中学和青海油田中学除外)实际就读高中3年并具有学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当年高考的学生。“农(牧)业家庭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制度改革后,将“农(牧)业家庭户籍”改为“城镇居民户籍”,但其家庭成员仍然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在提供了“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或旧户口本、或土地经营证、或其他足以证明其原始身份的证件(由中学和考区招办审查原件和复印件),经考区招办审查认定后,具有选报贫困专项计划资格。
附件4
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科类 考生类别 应试外语 限报类型
市(州) 县(区) 报名号(体检表条形码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半身小二寸 脱帽照片 (彩 色) |
派出所骑缝章 |
||||||||||||||||||||||||||||||
籍 贯 |
省 市(县) |
出 生 地 |
||||||||||||||||||||||||||||||||
入党团时间 |
年 月 日 |
文化程度 |
婚否 |
|||||||||||||||||||||||||||||||
家庭详细地址 |
||||||||||||||||||||||||||||||||||
民 族 |
身份证号 |
|||||||||||||||||||||||||||||||||
毕业中学或中职学校 |
是否为收养人(附相关证书) |
|||||||||||||||||||||||||||||||||
加分投档条件(附证件证明) |
学考考籍号(省内)、注册号(借读) |
家长联系电话 (必须有一组省内手机号码) |
||||||||||||||||||||||||||||||||
户 籍 类 型 |
农村应届( ) 农村往届( ) 城镇应届( ) 城镇往届( ) 农转城应( ) 农转城往( ) |
现户口 所在地 |
||||||||||||||||||||||||||||||||
何时何因 迁入现址 |
迁 移证 号 |
准迁证 |
||||||||||||||||||||||||||||||||
迁移证 |
||||||||||||||||||||||||||||||||||
原户口 所在地 |
||||||||||||||||||||||||||||||||||
直 系 亲 属 |
称呼 |
姓名 |
现在何处从事何职业 |
现户口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
父亲 |
||||||||||||||||||||||||||||||||||
母亲 |
||||||||||||||||||||||||||||||||||
本 人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到何年何月 |
学历 |
实 际 就 读 学 校 |
|||||||||||||||||||||||||||||||
年 月—— 年 月 |
小学 |
|||||||||||||||||||||||||||||||||
年 月—— 年 月 |
初中 |
|||||||||||||||||||||||||||||||||
年 月—— 年 月 |
高中 |
|||||||||||||||||||||||||||||||||
往届生 必填栏 |
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号是 ,高考成绩为 分。 今年参加高考原因:2019年刚落户( ) 今年才达到报考条件( ) 高校退学( ) 去年复读(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合格2019年才考完( ) |
|||||||||||||||||||||||||||||||||
省内高中学校、省内中职学校(含本校往届生) |
(证明该生在校有正式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 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市州 教育 行政 单位 学籍 管理 部门 |
(省内中学毕业生学籍号是否真实,随机抽查该生在校实际就读情况) 审查人员签名: 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派 出 所 审 查 意 见 |
本省常住户口( ) 从省外迁入人员( ) “空降户”(无迁入手续)( ) 超时限补办出生落户( ) “搭桥户”(非亲生父母)( ) 考生照片与户籍库照片是否一致( ) 审查人员签名: 户籍专用章 年 月 日 |
县(区)公安 局审 核意 见 |
落户资料是否齐全( ) 迁移手续是否齐全( ) 与全国户籍库比对是否存在双重身份和户籍( ) 审查人员签名: 户籍专用章 年 月 日 |
|||||||||||||||||||||||||||||||
考生父母 单位证明 |
(主要证明考生父母是本单位<社区、村>成员或者从其他地方迁入人员) 父亲单位意见(公章): 母亲单位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考区 招办 审查 结论 |
经综合审查,该生是否符合在青报考条件、是否属于“限报”(注明限报类型)、报名信息是否作了“限报”标记等。 初审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此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一份由考区招办留存备查,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表格第一页由考生填写。
2.凡是曾经存在迁移的户籍,必须附考生及家庭成员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并加盖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市州县区公安局的户籍专用章。
3.考生照片与户籍库电子照片不一致者按冒名处理(户籍部门在照片上加盖户口专用骑缝章)。
4.省外就读高中生以审查登记表、学籍档案、高中学考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不在一、二栏盖章。
5.凡户口有从省外迁入我省记录的考生,此表由考区招办统一汇总并于2020年3月1日前报省招办备案。
附件5
青海省2020年报考贫困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
报考科类 考生类别 考何种外语
市(州) 县(区) 报名号(体检表条形码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半身小二寸 脱帽照片 (彩 色) |
派出所骑缝章 |
|||||||||||||||||||||||||
籍 贯 |
省 市(县) |
出 生 地 |
|||||||||||||||||||||||||||
入党团时间 |
年 月 日 |
文化程度 |
婚否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户 籍 类 型 |
农村应届( ) 农村往届( ) |
现户口 所在地 |
|||||||||||||||||||||||||||
现实际 居住地 |
|||||||||||||||||||||||||||||
实际就读 高中学校 |
|||||||||||||||||||||||||||||
直 系 亲 属 |
称呼 |
姓名 |
现在何处从事何职业 |
现户口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
父亲 |
|||||||||||||||||||||||||||||
母亲 |
|||||||||||||||||||||||||||||
本 人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到何年何月 |
学历 |
在何单位工作或学习 |
统一学籍号 |
|||||||||||||||||||||||||
小学 |
|||||||||||||||||||||||||||||
初中 |
|||||||||||||||||||||||||||||
高中 |
|||||||||||||||||||||||||||||
说明:此表作为报考贫困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的考生资格审查使用,不具备填报上述计划条件的考生均不需填写此表格。
是否宜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省招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员。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印发
签发人:韩英 校对:吴海青 打印:张冬梅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