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号)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提前A批、公安类的专科提前批
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
2. 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达到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 填报过军事、公安、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了一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二本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及以上分数线的考生,若兼报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公安(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公安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可兼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6日8:00开始网上填报志愿,10:3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 11:00后不允许新填志愿。
2. 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2:00时 |
60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3:00时 |
550分-5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4:00时 |
500分-5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5:00时 |
450分-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6:00时 |
400分-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7:00时 |
350分-3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8:00时 |
349分及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 考生应阅读《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并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码。在“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也同时公布了“本科提前A批招生计划”,并链接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便于考生快速查阅。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的地址登录填报志愿平台,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3. 考生可以不断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2.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的,本科提前A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专科提前批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的,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对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取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70%,下同)、文科数学进行排序,按序录取;对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按序录取。
六、注意事项
1. 7月2日填报了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7月6日8:00前考生状态不是自由可投的,不能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2. 获得本科提前A批所列院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欲填报这些院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本次填报相应志愿。考生应按照上述计划在“一般统考生”入口填报志愿,系统提供排名。例如,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选择“一般统考生” 入口,院校代号应分别选择L30、L29、L86、M61。
3. 获得“本科提前A批特殊类型招生计划一览表”所列招生院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欲填报这些院校相应特殊类型志愿必须在本次填报相应志愿。考生应按照“一览表”中公布的计划在相应特殊类型入口填报志愿,系统不提供排名。例如,报考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华中师范大学“自主选拔”的考生应选择相应的特殊类型填报入口。东北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华东师范大学“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西南大学“自主选拔”的志愿将被安排在7月13日本科一批时填报。
凡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仅能填报自治区公布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否则,造成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相关专业说明,自治区考试中心将及时通过“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5. 除了考虑考生的成绩排名外,院校录取时还要考虑考生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因此,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限定生源范围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不对填报考生的来源地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6.本次填报的专科提前批文理科与本科提前A批文理科的志愿同时投档,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批次。投档分达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如果报考专科提前批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本科填报志愿的权利。
7. 拟填报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只能填报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所报职位的对应专业。
8.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9. 应届高中毕业的考生方可报考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地方免费师范生。
地方免费师范生和国家免费医学生只录取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10. 报考专业备注标识有“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方向,使用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联考成绩,面试、体检合格”等内容的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其投档分达到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70%及以上。否则,不能报考此类计划。由于上述院校在录取此类考生时采用高考成绩结合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的办法,因此,这些院校的该专业不列入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中。
11.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2. 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提前A批志愿,只能填报专批提前批志愿。
13. 未尽事宜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