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1号)本科二批第一次、本科一批第三次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 本科二批 、本科一批(剩余)
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以及在本科二批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报考美工设计类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汉授美术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还须获得相应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其填报条件不受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19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10:30后不允许新填志愿。
2. 7月19日9:00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1:00 |
51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2:00 |
490分-50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3:00 |
470分-48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4:00 |
450分-46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5:00 |
430分-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6:00 |
410分-42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7:00 |
390分-40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8:00 |
370分-38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9:00 |
350分-36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20:00 |
350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四、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 考生应认真阅读《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院校招生计划相关内容有变化的,以网报志愿专栏的相关公告或发布为准),以及“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的“本科一批第三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 查阅高校招生章程(我区提供招生章程相关链接仅供参考,以院校的相关权威发布为准),并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网址,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3. 在网上完成首次填加后,除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外,都可以不断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若出现平行分,填报系统还同时显示相应名次含本人在内的平行分人数。考生通过排名信息,结合院校录取章程判断能否投档和录取,从而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可以参照阶段性网报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所院校或专业。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如果填报系统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目前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4. 打印确认信息表
考生在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填报系统中存储的志愿信息为准。
5. 公布最终统计结果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院校对投档考生按公布的章程进行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的,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且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执行: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按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计算、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考生按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计算,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网上征集志愿。
六、注意事项
1. 欲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必须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报志愿入口。考生只能填报 “本科二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并由所报院校认定的相应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否则,所填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若考生选择一般统考生填报入口,则表示当前自愿放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的考生不参与一般统考生的排名统计,系统不提供此类考生的排名信息,对其单独投档,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
2. 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修改相关专业说明,将在填报志愿系统或“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公布。届时将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发布最新信息,请注意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投档后,根据生源情况,院校可能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在公布的相应招生规模基础上追加招生计划。此类招生计划变更以院校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的实施结果为准,不再进行专门发布。
3. 凡报考本科一批院校,且要求分数达到本科一批相应分数线的考生,要自行判断是否符合院校的报考条件。
4. 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不承认加分的院校,上一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考生不得填报。填报此类院校可能发生已经不允许修改志愿考生的实考分排名被下一截止分数段实考分高的考生改变的情况;因此,有加分的考生填报此类院校时要慎重考虑。
5. 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有特定招生要求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未对生源条件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6. 本科二批有部分院校(专业)属于高收费范畴,除非考生填报了高收费专业,否则将不予录取到此类专业。
7.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8.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相关公示名单之列),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若填报同一院校的考生中有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则在院校排名信息中显示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上这些考生的人数。在此情况下,考生看到的排名顺序可能与实际的录取顺序不一致。
9. 高考报名时签订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填报志愿。
10. 未尽事宜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