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7号)高职高专批第一次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 高职高专批
科类:普通文理、蒙授文理、艺术体育、在高职高专批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的各科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或称为文化课成绩)须达到专科(高职高专,下同)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职对口招生牧医类、蒙牧医类、财会类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215分执行,其他类别仍执行已公布的分数线。
填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专业课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填报要求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的院校时,其相应的联考成绩须达到其他艺术类相应科类联考成绩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27日上午8:00开始填报志愿,11:3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 12:00后不允许新填志愿。
2. 9:00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填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3:00 |
40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4:00 |
360分-3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5:00 |
320分-35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6:00 |
280分-31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7:00 |
240分-27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8:00 |
200分-23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9:00 |
200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四、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 考生应认真阅读《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查阅高校招生章程,并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院校招生计划相关内容有变化的,以网报志愿专栏的相关公告或网上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区内部分院校、部分类别及专业的招生计划有所调整,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提供的招生章程链接仅供参考,以院校的相关权威发布为准。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网址,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3. 在网上首次完成填报志愿后,考生可以不断点击“查看排名”按钮,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对艺术体育类考生,也仅提供上述文化课排名,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综合排名。考生通过排名信息,结合院校录取章程判断能否投档和录取,从而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可以参照阶段性网报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所院校或专业。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4. 打印确认信息表
考生在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填报系统中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5. 公布最终统计结果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律以文化课成绩按1:1投档(遇到平行分考生时,投档人数可能大于计划数)。
本科批和高职高专(专科)批均有招生计划的区外院校在高职高专批录取新生时,按学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此情况下,填报系统所提供的排名信息可能与录取顺序不一致;否则,高职高专(专科)批院校一律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批录取的区内院校一律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且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执行: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按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计算、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考生按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计算,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体育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投档后,根据生源情况,院校可能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在公布的相应招生规模基础上追加招生计划。此类招生计划变更以院校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的实施结果为准,不再进行专门发布。
本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根据各科类生源分布情况,按规定跨科类、跨专业调整招生计划,以便下次网上征集志愿。
六、注意事项
1. 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或相关专业要求,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公布。届时将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发布最新信息,请注意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 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填报不承认加分的院校可能发生已经不允许修改志愿考生的实考分排名被下一截止分数段实考分高的考生改变的情况,致使其不能录取到本人所报专业。因此,有加分的考生填报此类院校时要慎重考虑。
3.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若填报同一院校的考生中有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则在院校排名信息中显示这些考生的投档数。在此情况下,考生看到的排名顺序可能与实际的录取顺序不一致。
4. 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所明示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有特定招生要求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不一定对生源条件全部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完全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5.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6. 未尽事宜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