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普通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符合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均可按普通体育类报名。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任何一眼裸视不低于4.70。高考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
普通体育类专业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考试
凡按普通体育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一)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3-4月份,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四项。
3.考试成绩:每项100分,满分400分。录取时,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测试顺序:采取循环递进方式安排各市考生测试顺序。具体办法为:每2市为一组,按往年测试顺序将14个市分为7个组,逐年按组循环递进。2024年测试顺序依次为: 5.报到要求:考生须按考前公告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缴费和网上报到手续,逾期未缴费或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不安排补缴费或补报到。不接受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或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
6.身体条件建议: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充分评估自己身体状况,根据自己身体条件情况参加专业考试。不建议有心脏疾病等隐患的考生参加考试。考生赴考前,应到正规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等相关项目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医生建议决定是否赴考,以防考试时发生意外,危及身体健康。为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7.签订承诺书: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8.申诉办法: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现场公布该项目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对成绩或判罚存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书面申诉,过期不再受理申诉。
9.相关规定:一是测试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极端天气等)中断测试,考点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测试时间并公告。调整后的时间一般为正常测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见考点招生网,调整测试时间的考生不再缴费。二是凡因犯规、缺考等原因造成测试项目无成绩者不得再次测试该项目。三是测试开始后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测试的考生不允许再次测试该项目。四是凡已取得成绩(含单项)的考生,不允许再测试。五是测试时间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因与其他测试时间冲突或身体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测试的考生,需本人提前向考点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考点同意后,通过调整测试时间方式解决。
(二)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物理、地理、历史、化学、生物6门,考生应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
四、批次和志愿设置
普通体育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一是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二是专科提前批。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五、录取
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业,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各专业(类)调档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六、违规处理
河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七、其他
(一)参加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二)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和我省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