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学院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海南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报名条件说明 | 备注 |
体育教育(师范) | 5 | 限招体育类(5703)及体育教育(570110)专业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三、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3.已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海南省2022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填报我校志愿,且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名条件。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
凡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于4月 16日(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24: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qtsfzsb@163.com 。
材料内容 | 材料形式 |
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 | 电子扫描件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 电子扫描件 |
本人一寸标准相片 | 电子版 |
入伍批准书 | 电子扫描件 |
退出现役证 | 电子扫描件 |
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 电子扫描件 |
在校和服役期间表现相关佐证材料 | 电子扫描件 |
发送材料当天本人的健康码、行程码 | 截图照片 |
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姓名”命名。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全部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录取全过程。
五、综合评价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免于参加海南省高职(专科)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将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成绩。
(一)综合评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4月23日(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上午09:40-12:00
地点: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
(二)综合评价分测算(满分100分)
综合评价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80%+服役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表现分
1.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主要为身体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按80%计入综合评价分),具体考查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琼台师范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须知》。
2.服役期间表现分: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奖励(最高10分)。
(1)获得集体一等功或个人二等功以上加10分;
(2)获得集体二等功或个人三等功的加8分;
(3)获得集体三等功或军队个人优秀人才奖的加6分;
(4)获得团级以上嘉奖或被评为优秀士兵(士官)的加5分。
注:以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发出的荣誉称号文件、荣誉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为加分依据,同一称号荣誉,按级别最高项计,不重复加分,不同称号荣誉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 在校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获得各类荣誉。(最高10分)
(1)国家级“五四”青年奖章个人 、国家级大学生年度人物加10分。
(2)国家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加8分。
(3)国家奖学金、省级“五四”青年奖章个人、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 加6分。
(4)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加4分。
(5)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加2分。
(6)拥有运动员等级加分:国家健将级8分,一级6分,二级3分。
同一称号荣誉,按级别最高项计,不重复加分,不同称号荣誉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六、录取
(一)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预录取,综合评价分相同的依次参考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服役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表现分排序录取。
(二)预录取的考生须按《预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预录通知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我校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准予正式录取,并报海南省考试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新生入学及其他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专项学生)单独编班或编入本科三年级同专业班级组织教学,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
九、毕业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琼台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琼台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671919 QQ:37265271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府城校区)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桂林洋校区)
网址:www.qt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