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开封大学 英文译名::KaifengUniversity
学校代码:11069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科学的办学思想。开封大学始建于1980年,建校35年来,秉承“明德、励学、笃行、创新”的校训,遵循“以德治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就业为导向,育人为根本,服务为宗旨”的办学宗旨,形成了“就业、培养、招生”相结合、“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两个三结合”的办学模式和以“学历教育为主,集职业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为一体”的办学格局。
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拥有东京大道校区、晋安路校区、滨河路校区,三个校区占地1300余亩。校园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完备适用,教学区、行政区、生活区、运动区、休闲区错落有致,充分体现了开封古城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现代化、生态型、节能型、文化气息浓郁的新型校园。
坚实的专业建设。设有14院2部5个公共教研部,50余个专业,涵盖工、管、经、文、医、艺6大类。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省级名牌、特色专业7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校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拥有国家级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1个。拥有河南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专科院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由专科院校建设的托福考点。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拥有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3个,可鉴定工种47个。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5万册,电子图书近70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6个;建有千兆骨干校园网和电子阅览室。学校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47个,应用型实训中心14个,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4个,能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求。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近千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22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7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16人,开封市拔尖人才19人。
可靠的就业安置。学校于1994年成立了开封大学董事会,海内外董事单位80多个。并与董事单位建立了多元化的资源共享机制,创建了“订单式”、“专业+实体+行业(企业)”、“技术服务”、“双导师制”、“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模式,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与省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奇瑞重工”、“富士康电子”、“超达阀门”、“实联化工”、“德邦物流”,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与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等国家有联合办学项目。
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奖、助、减、免、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设立诸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松奖学金、开封大学奖学金等奖励措施;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良好的社会赞誉。学校是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被确定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省首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高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院校、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省军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被评为省文明单位、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专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预征先进集体、长三角学生就业协作网企业公认“就业服务”特色院校。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成果展、“值得推荐的20张河南教育名片”。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
2015年开封大学面向全国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我校2015年的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时报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由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和执行招生计划的需要,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当地的生源计划。
开封大学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政审和体检合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标准);符合专业招生科目考试要求,高考成绩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的考生。
3、根据生源情况和录取工作需要,各省级高招主管部门投放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电子档案比例为100%—120%;只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能投放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4、择优录取。在政审和体检都合格的投档考生范围内,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5、考生可通过各省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查询渠道、开封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6、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因各种原因不入学者,须至少提前3天(以入学时间为准)将由本人和家长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指纹印的书面材料,通过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向开封大学招生就业处报告。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退档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上公布的学费标准。
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学校招生录取期间的联系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23655001
传 真:0371—23810055
校 址:
①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②滨河路校区(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8号)
邮政编码:475004 学校网址:www.kfu.edu.cn
电子信箱:zsb@kfu.edu.cn
本章程由开封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